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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6-18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教育厅关于探索建立广东特色新工科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开展全方位“放管服”改革及特色新工科探索与实践,需要集中时间对全校教职员工开展专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同时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现需对2017年放假时间做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校师生放假时间安排

(一)中层干部、管理及教辅人员放假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13日,8月14日(星期一)回单位报到, 正式上班。

(二)专任教师放假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20日,8月21日(星期一)回单位报到,正式上班。

(三)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9日至8月25日,8月25日(星期五)回校报到注册,8月28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严肃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含各校区)要安排人员在本单位值班,请将本单位《2017年暑假值班表》(含日期、姓名、手机),于7月17日(星期一)前送交学校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407,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件发至邮箱:2940535090@qq.com,联系人:李英丽(38256601)。放假期间,除保卫处、基建处、白云校区管委会外,其他职能部门选派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校暑假值班。

(三)放假期间,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三下午3:00~5:00。

(四)假期需加班工作的,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加班计划(含姓名、加班时间、加班事由)于7月17日(星期一)前送人事处审批。

(五)学生处、研究生处、总务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在校学生、面授学生和培训学员的安全教育和各项保障工作,为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科研处在放假期间要为开展社会调查与产学研合作研究的老师们提供好服务保障。

(六)保卫处要做好放假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须对本单位的重要场所进行一次防火防盗检查。放假期间,保卫处要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加强校园管理,对非校内人员出入实行登记,严格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办公室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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