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方向: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学、侵权责任法学
办公邮箱:HJHLS@126.COM
个人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学、侵权责任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先后在《光明日报》、《法学杂志》、《武汉大学学报》、《江汉论坛》等中文权威或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四十多篇,主持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五项,地方立法多项。黄俊辉教授关于物权相对性的论述,在民法学界中形成了自己独创性的观点,个人专著-《物权相对论》一书所论述的物权相对性观点,在民法学界有较大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
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人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阳江市、河源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肇庆、惠州、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
主讲课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
代表性科研项目:
★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法律制度比较研究》,5万,主持。
★中国博士后科学研究基金:《公平效率原则下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法律制度实证研究》。5万,主持人。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定》,14.8万,主持。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阳江市阳春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草案)》,14.8万,主持。
代表性论文:
★《物权相对性:和谐社会的物权观念》:独撰,《江汉论坛》,2013年第3期。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分析-以广东的实践为基础》:独撰,《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论物权滥用与规制》:独撰,《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年第4期。
★《论物权相对性的必然性》:独撰,《光明日报》(理论版),2009年12月29日第11版。(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0年第4期索引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