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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会荣获我校“五四红旗学生会”称号

作者:时间:2017-09-08点击数:

时间:2016-05-05 11:04:17        

               

       

   

    政法学院学生会在我校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五四红旗学生会”称号,成为本年度获此殊荣的七个二级学院学生会之一,也是政法学院学生会成立至今首次获此殊荣。

    政法学院学生会是在政法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全院学生合法权益与利益的代表,其宗旨是:坚持正确思想指导,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原则,为广大学生打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同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制度健全、团结友爱、充满战斗力的学生组织。

    回顾2015-2016学年,在政法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领导下, 政法学院学生会始终坚持以创建“红旗学生会”为着力点,以“服务学生”为中心,认真按照“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先锋作用,为推动学院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法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红评工作,在例会上多次强调其重要性,探讨创建红旗学生会的方案,并于去年年底着手准备评优材料,为今年获评“红旗学生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2016年4月24日上午举行的“五四红旗学生会”评审会议上,政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朱世琪同学围绕“我是谁?从哪来?到哪去”对团学工作进行阐述,主要分为几个内容:一是以思想建设为轴,先锋表率保先进;二是始终以党为旗帜,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注重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三是以团为指引,把思想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四是以制度建设为纲,规范严谨促发展;五是与时俱进,本年度新增新媒体工作组,运用新兴的媒体手段,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占领新媒体阵地,凝聚、服务和引导我院青年学生;六是以组织建设为主,团结高效创品牌;七是通过开展一系列团学干部培训,户内户外拓展相结合,积极与校外组织沟通交流,健全奖惩制度以及量化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八是立足学生群体,关注学生需要,设计调查问卷,收集同学们对学生会的工作建议,并设置意见箱,倾听同学们的声音;九是建立阳光助学基金项目,将筹集的善款捐献给急需帮助的同学;十是健全医保火车票制度,进一步拓宽学生会服务平台。同时,为深化“立德树人,求学圆梦”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学院特色,结合专业特点,学生会打造精品,开展一系列品牌活动,例如本年度我院学生会协助模拟司法院成功举办了政法学院第一届宪法月法律文化节活动等,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育人成效。

    “五四红旗学生会”荣誉的取得,既是对我院学生会以及广大学生干部的肯定,也是一种激励,是鞭策学生会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今后,政法学院学生会将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团结、带领、组织学生干部,立足本职,务实创新,积极为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新的贡献。(政法学院  李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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