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等文件精神,为落实“评聘结合”制度,保障教师权益,已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但尚未取得对应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已聘未评人员”),须在2021年度职称评审(认定)中取得对应的职称证书。经学院职称评审小组工作相关程序审核,董凡等16名申请中初级人员(认定),现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对以下申请人员人员有异议(名单见附件),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职称评审小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36549243
联系地址:白云校区A12栋315
联系人:吴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