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我校阳江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在白云校区一教317学院会议室召开《阳江市阳春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专家论证会,邀请了三位法学专家参与论证。论证会由学院院长黄俊辉主持,《条例》草案立法起草专家组主要成员李小萍副教授、沈理平副教授、朱腾伟博士、林蔚博士参加本次论证会。

黄俊辉介绍了《阳江市阳春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重点介绍本次专家论证会召开的目的。朱腾伟博士代表立法起草专家组报告《条例》起草说明及其主要内容。

与会专家先后对《条例》的内容向立法起草专家组进行交流并提问,结合立法注释稿,对《条例》的合法性、可行性、规范性及可改进之处等做出评价。三位专家认为,《条例》贯彻落实中央与广东省关于保护文物相关决策部署的精神,符合强化石望铸钱遗址保护的要求,条文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立法目的明确,结构合理,体系完整,用语和立法技术符合规范,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与会专家同时提出建议,部分条文的设计可参考其他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个别条文中的语言文字表述还需要进一步斟酌。最后,与会专家对《条例》起草专家组的专业水平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此次立法活动有利于高校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功能的积极发挥。
撰稿:林蔚 编辑:伍瑛 审批:许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