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由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暨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法治建设与《经济法通则》制定。省法学会副会长张仲会、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学校副校长潘志勉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硕博研究生近200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俊辉主持。省法学会副会长张仲会对经济法学研究会一直以来的工作成果给予高度肯定,鼓励研究会努力打造经济法学广东团队。
学校副校长潘自勉介绍了学校和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的概况和发展情况,感谢各界对学校的信任与支持,期待更多的学术活动在我校举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彭真军教授汇报研究会发展状况和2020年计划,并特别感谢我校出色的承办工作安排。
“专题研讨”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国臻教授主持。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程信和作了题为《<经济法通则>框架结构的逻辑进路》的精彩讲话。《经济法通则》的基本定位是国民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支撑之柱、国民经济领域的基本之法、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领头之纲。“总则”规定“通用规则”,表述为宗旨、原则、主体、权利、行为、责任6个要点。“分则”规定“系列制度”,拟设五个板块,表述市场机制、发展规划、财政税收、货币金融、产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消费、投资、对外开放和经济监督等10大类法律制度。“附则”规定“相关事项”,应为经济公益诉讼留下发展空间。最后,倡议经济法学广东团队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为大力推进《经济法通则》而奋斗。
“大会研讨”由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吴国平教授主持。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韦华腾教授、我校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林蔚博士、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党办(校办)方剑博士分别就“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对策问题”“健全地方税体系视角下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思考”“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治理的软法机制研究”作了主题发言。
闭幕式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应飞虎教授主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晓龙律师宣读青年优秀论文奖名单,本次年会收录论文102篇,评出18篇优秀论文,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5名。我校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林蔚博士、董凡博士、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黎海怡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此次会议是我校在大学元年举办的首次大型法学学术研讨会议,也期待以后有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盛会由我校承办。(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曾晓昀 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