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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小微企业新招毕业生长期享受1年社保补贴

作者:时间:2017-09-08点击数: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袁晗)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意见》如何确保落实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将从何角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是什么?5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信长星,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访谈》联合专访,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信长星表示,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记者:马上就要到大学生毕业季了,有数据显示,今年将有749万大学生毕业,今年新一届大学生毕业面临的就业形势是不是更难?对促进大学生就业有哪些新举措?
    信长星:从目前情况看,当前高校毕业生整个就业情况还是比较平稳的。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特别是随着企业用工减弱的趋势,再加上今年毕业生数量有所增加,当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任务非常艰巨繁重。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一直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整个就业工作的首位。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出台文件,完善相关措施,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过去这些政策基础上,国发23号文件第13条又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就是过去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实行、继续有效,这个文件又对相关政策做了延续扩展、充实完善,更好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我想具体说一下这些政策体现的几个导向:第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包括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等等。
    第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真正解决就业的主渠道还是企业吸纳,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去,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如何把这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愿望和小微企业需求更好地结合起来,我们开展了包括就业见习,让高校毕业生更多地了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同时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第三,鼓励创业。提出来要继续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刚才讲的创业政策大部分对高校毕业生都是适用的。
    第四,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至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从我们部门来讲,重点是促进这些政策的完善,特别是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同时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我们概括为实施两个计划:一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二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
    记者:刚才部长也提到有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那这个计划实施情况怎样?有哪些进一步措施?
    ?信长星: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去年我们和发改委、教育部等九个部门共同启动了新一轮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这个计划就是从创业能力的培养、工商登记注册、资金和场地支持、创业服务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这个计划实施一年来,对促进大学生创业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我们依据相关信息做了一个统计,2014年全国大学生创业人数明显增加,当年在工商部门新登记开业的大学生将近48万人,比上年度增加12万人,增幅达到33%。
    同时我们分析这些创业大学生的结构性特点时,发现有这样几个变化:一是,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创业增幅高于往届。
    二是,本科生创业增速高于专科生、研究生。到底是什么原因现在还没有深入分析。
    三是,在中西部创业的大学生增速高于东部。这都是去年在创业群体结构上的一些变化,我讲的是增速,不见得人数比另外一个群体多。这个成绩,既有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在起作用,但是更主要的是去年以来我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改革的红利在释放,创业环境更优化了,大家创业热情得到了更好的调动和发挥,下一步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起,按照国务院23号文件的要求,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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