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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关于成立教研室的决定

作者:时间:2008-03-09点击数:

政法(2007003号)

根据各系的申报意见,从有利于专业学科发展和课程建设出发,便于开展教研活动,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同意成立教研室,并决定郭洪波等5位教师任教研室主任。教研室的设置和教研室主任的安排如下:

经济法教研室: 主任:郭洪波教授

民商法教研室: 主任:陈英副教授

综合法学教研室: 主任:王力彬讲师

政治学教研室: 主任 符文品副教授

公共管理学教研室: 主任:刘博逸副教授

教研室的教师、课程等归属问题由各系自行决定,决定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该决定从公布之日生效。

政法学院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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